-
转眼已经到ST有60日之久,算上5月的20天。在这个小公司里,每天无所事事的享受吹空调上免费网。看到7月份的考勤表,赫赫然写着:7月7日入职,出勤天数:25天。
习惯
习惯是恐怖的力量。小时候父母亲经常教育我要养成好的习惯,诸如卫生、饮食、礼仪之类。而从未提醒过我什么叫做习惯一个环境,或者是人们说的适应能力。我是个适应能力超强的人,被比喻成是野草,风吹雨打,电击火焚,都不曾让我退却到一个叫做安全的地方。如今这种适应,或者说习惯于习惯的能力,将自己推到了一个四顾无人,却又进退不得的境地。一方面满足于自己的融入和习惯,对适应而沾沾自喜,在梦里,又在拼命摆脱想要侵入的另一个自己。我站在镜子前面梳头发,和Kim说:你知道么,这两个月,我变了好多。你觉得是变好了还是变不好了呢?变好了吧...谁知道呢...
习惯了早晨独自起床洗脸刷牙,习惯了跑着走过有难闻气味的巷子,习惯了看着一个高高的身影走出视线,习惯了第一个去打卡,习惯了街边飞着苍蝇的食物,习惯了放很多味精的食堂菜,习惯了听听不懂的潮汕话,习惯了背对着一条臭水沟等10分钟的公交车,习惯了下雨天之后死鱼的腥味,习惯了半夜突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日子每天每天都是在这样的习惯中溜走的。习惯洗两个人的衣服,习惯吃难咽的药丸,习惯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是洗杯子泡茶,连公交车售票员的脸和司机的员工号,都习惯的可以记忆。上司说:你才来一个月啊,总觉得你已经在这里很久了呢!Kim说:你才来一共两个月,却觉得我们很久以前就这样生活了。给别人以久远,给自己的是陌生。习惯到在Q上和一个同样是北方人的姐姐说很多关于不习惯ST的话,说完之后仍旧重复已经习惯了的工作步骤:订货单——调货单——收款单——发货记录。空闲的时候就去写日文的平假名,她们嘲笑说那就是日语里的ABC,我说是的。然后苦笑。每天早晨等公车都会遇到一个白衣黑裙的女子,每天同样的装扮,同样的发型,同样的表情,我说:像那样的活着,真是无聊至极,不晓得她怎么可以忍受。这样想想自己,我的耐力,似乎要更强了。
如果有一天,会习惯到不再讨厌自己有如此的习惯,便是我真的死了。
脱发。噩梦
长了20多年,从来不知道会有这样的掉发。之前看很多女生洗头发,梳头发的时候会有很多脱落的,便暗自庆幸自己不会有掉发,结果仅仅一个半月,就掉了四分之一的头发下去。看见梳子上的一根一根的长发,心里会有微微的痛,急急忙忙的去问母亲,说只是换了水土的缘故。从吉林到重庆,我不曾高烧也不曾脱发,也不曾每日的噩梦,要同黑眼圈做艰苦卓绝的斗争。早晨起来看镜子里的自己,是一脸的疲惫和困倦。Kim问:你昨夜是不是又做噩梦了?我说没有。不知道,也许有,但是忘记了。脱发,黑暗漫卷,遇到的都是镜子里的假人,梦到家里人都离开了,有人用剪刀自杀,半个身体的尸体,自己被别人侵占了躯壳,于是拼命挣扎.....我可以让自己不失眠,却没办法驱逐恐怖的梦境。即使在日光下,那些噩梦仍然不会飞散,它们躲在我的影子里,仿佛处心积虑的阴谋家,一定要我下一次早晨也是黑眼圈的丑女。
做很多家务,做瑜伽,让自己很累很累,也许会睡的很熟很熟,会不记得有做梦......
法则
NO.1 做上司的,一般都有超强的记忆力。要记住关于自己的,上司的,下属的一切相关信息,出现状况的时候可以在第一时间提取出来。是很重要的一项能力。
NO.2 美丽的微笑和礼貌是永恒的武器。对于不熟悉的人,美丽的微笑和礼貌是永恒的武器。公司门房的大叔和对面办公室的电子商务哥哥就是这样被征服的。没人不喜欢乖巧可爱的女子。
NO.3 准备好接受登门槛效应。做的越好,不仅是别人,就连自己,对自己的要求也会越高,于是心理落差会越来越大。这是没有办法补偿的,于是,接受吧。
NO.4 交易准则——NO! 不要妄想自己做了什么事情,对方就会做你喜欢的事情或者满足你的什么愿望。原因有三:一:你做的事情不一定是他所喜欢的;二:他也许以别的方式补偿你,但是你没发觉:三:谁也没有给你承诺你做了事情就会有回报,所以没有回报是正常的,有回报的话你就是个幸运的家伙咯。
NO.5 钱是永远的老大。
女人
去重庆的前三个月让我失去了对男人的审美。来汕头的前两个月让我失去了对女人的审美。说到底我是没有融入到这种"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文化中。ST女人的生育能力让人惊叹。重庆到处是美容整形医院,ST则遍地妇幼保健医院,颇有风土特色。偶尔在人力车上看到一双美腿,算是养眼。看到一个身材算好的背影,便胸有成竹的打赌:她的正面一定不会漂亮。这样的赌局,每次都赢。和ST的网友说:这边的女孩子都好朴素呢!他说:老一辈还算朴素,年轻的已经不朴素了!不朴素了么?同事们扬言逛街最好的地方是步行街,去了两次,便再也不想走进去了。如此的不朴素与如此的朴素,让人无法评论。于是和一位姐姐感慨道:ST真是个好大好大的渔村那!
可惜我仍旧是个穷女人,没有资格去评价这些的。女人永远和钱绑在一起,莎士比亚是对的。
有9天没有写博呢。
-
几天前Cindy 写过类似标题的博文。她的是“伤”,有痛的感觉。我的是“殇”,是毁的前兆。
原本就知道人是肮脏并且龌龊的,却没有想过龌龊至此。一个女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没有朋友,听不懂周围的人说什么话,每天坐四块钱的公交车,和以前认识的姐姐说:很辛苦,但是还幸福,他这么忙,还不都是为了我。中午没有午睡,坐在办公室电脑前面写博客。是我。
听孙燕姿的歌,我怀念的,我怀念的/是无言感动/我怀念的/是绝对炽热 /我怀念的 /是你很激动 /求我原谅抱得我都痛 /我记得你在背后 /也记得我颤抖着 /记得感觉汹涌 /最美的烟火 /最长的相拥 /谁爱得太自由 /谁过头太远了 /谁要走我的心 /谁忘了那就是承诺 /谁自顾自地走 /谁忘了看着我 /谁让爱变沉重 /谁忘了要给你温柔
谁忘了要给你温柔
Leo说我最近的博文都是写感情的,可见我并不重视我的工作。我说我到ST的目的就是一份感情,如果我不把这爱情当成最重要的东西,怎么可能把自己扔到这个海边的陌生城市来。说完便觉得恐惧,爱情已经成为了我最重要的东西,甚至重要过我的理想,我的自由,我的骄傲。生活就是:做爱,打闹,洗澡洗衣服看碟子听歌,睡觉,偶尔逛一下街,不买东西。我仍旧对这种生活充满幻想,甚至渴望会有更美好的未来,却从未想过未来是什么样的。管他什么样的,总之是美好的就是了。我从一个趾高气扬的女子变成一个黏人的小女人,之后发现自己太黏人了,一颦一笑都为他的出现和消失牵动,于是得变成一个适当的会黏人的独立女性。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我说,我不喜欢很幼稚的人,之所以喜欢老男人,是因为两个足够成熟的人知道怎样去处理爱情,才不会使彼此受伤,如果连分手都是礼貌而且高贵的,就更美好。事实证明即使是从十四岁就开始谈恋爱,到如今仍为爱情乏术。惭愧惭愧。
慢慢来,慢慢来,钱和爱情都会有的
等到爱情和钱都有的那日,灵魂不知道被淹没在那个角落。一颗曾经坚强过,倔强过,温柔过,美丽过的心,便也因为生活的鞭笞,淡出了白日,或者在黑暗中还能找到一点残余碎屑,是午夜醒来胃里的痉挛,提醒我曾经还有过什么——那些已经忘记称呼的日子和如洪流一般的心情,是丰水季节时候我生命的美丽,也盈满过世界,溢出过天宇。
不曾想过孤独会让我这么容易丢失自己,也预感到找回来更为艰难。然而丢失了会痛。想把自己层层的剥开,仔细审视一团混沌中是否还有结晶的碎片,急切的想要找回。如此,当再次面对孤独的时候,便不会心慌意乱,从容淡定地做个真淑女。
台风今晚从珠海登陆,ST从昨晚开始下午,一个半小时,天黑的如同日全食,一下子又停了。想起从前重庆下雨,我一个人撑一把伞在街上走,灯是昏黄的。那是心情,已经随着雨水都流掉。ST和重庆,不同的城市,便是雨,也不一样的。
雨后的城市寂寞又狼狈/ 路边的座位它空着在等谁/ 我拉住时间它却不理会/ 有没有别人跟我一样很想被安慰/ 风停了又吹我忽然想起谁/ 天亮了又黑我过了好几岁/ 心暖了又灰世界/ 有时候孤单的很需要另一个同类/ 爱收了又给我们都不太完美/ 梦作了又碎我们有几次机会/ 去追/ 不晓得为什么爱又稀少又昂贵/ 云在半空中被微风剪碎/ 回忆也许美可是正在飞走对不对 ————孙燕姿《同类》
-
8月4日
在ST的日子让我变得斤斤计较, 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离乡背井的头上。爱情不是生活。我仍旧记得在火车上你和我的约定。即使生活改变我们太多。
生活之伤,细细碎碎,与之过个一招二式并不在话下,可日积月累,伤痕遍布全身,像旧时贫苦妇女冬天时冻裂的手,心痛地让你连流眼泪的力气都消失掉。——Cindy
早上好,老婆。我爱你。恩。(^-^~~这小子的学习能力很强。)
我不怕过分的缠绵会窒息,而沉浸在几十秒的窒息里,想死。
8月3日
要放下架子,要对一些东西看得开,不要计较太多,目光放长远。我觉得我现在就是目光短浅中...MMD!
你再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我就一巴掌打还给你,你还得把甜枣给我!
你爱我吗?爱。为什么?因为我答应过。
如果一年之后我还是这么落魄,那么我就离开。好。
我不知道你对我们之间的事情还记得多少。不过人的脑子是有限的,你要学习,还要记那么多东西,不记得也是正常的。
很少有女人能够做到事业成功而且家庭幸福。一个三十七岁的企业总经理,每天因为失眠以酗酒来麻醉自己。我听她粤加英语夹杂着普通话的语言表达,去泰国旅行也是在酒店水池旁边躺着晒太阳看杂志。突然觉得她可怜。
我喜欢更极致的被吞噬和淹没,不是疯狂之后还可以坐在电脑前面写“欲望如同禁忌”这样的字眼儿。
要攒钱买相机,可以把写不出来的用照片表达。有很多东西,总有要诞生的欲望。
Belle有一双紫色亮皮高跟鞋。我看见一个穿梭于酒会中的女人。不单妖娆。
很多鱼,扔馒头扔到手酸。鱼也有天生丽质的,和人一样。
8月2日
生活就是这样,全看你怎么取舍,所以说上天是公平的。这种公平,会让我在取舍之间被拉扯,最后被锯断,血淋淋的成为生活的祭礼。
你是实际上跟他住一起,还是形式上的?你猜呢?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何况原本就难耐寂寞。
你这个学心理的,怎么还对我说这些呢。我现在在宣泄,你要做的就是倾听和共情。
我没办法去等一个人,等一年。我只想找一个人安安心心的过日子。那足以证明你不爱她。
你在干嘛?不告诉你。看着镜子里湿漉漉的长发,想着再留长一些,一定烫成大波浪样的卷发。 我喜欢自己在镜子里的表情。
哥,我可以打电话给你么?在ST没有朋友,于是积极地寻找熟悉的声音。
我明明扔下了很多东西,贫穷的只剩自己,为何还是疲惫?
我是你的什么人?当别人问我的时候,我说,我现在是她的男朋友,以后要做她老公,我还是她的爸爸,还是她的大哥,还要做她最好的朋友。
一边打字,一边发现自己的手不仅是手心,连指节也开始变粗糙了。13:10-08|04|08
-
我喜欢把歌的名字做博文的标题。
我在听《京城往事》这部片子中的插曲,Leo告诉我这首歌的名字,但是我又不记得了。这个京城,说的是二站时候朝鲜半岛上的汉城。看这部片子时候是在624,屋子里面乱七九糟的,椅子上堆了很多衣服,相机的电池在充电,Leo在洗衣服,我在看电视。
624。
如今每天的日子是早晨7点多起来赶公交车上班,晚上6点下班,赶公交车回家。整理房间,做瑜伽,洗衣服,看书,睡觉。Cindy在校内上说,半夜睡不着起来偷上我的博,还是说不出来的味道。我半夜会被浮着黑影的噩梦惊醒,紧紧的抓住身边的人,听他均匀的呼吸,想我的生命,便又消逝了这几秒钟。
昨天晚上和同事牛姐逛街,买了一条牛仔裙,短到膝盖以上30公分,上楼下楼都小心翼翼。早晨兴冲冲给Leo短信,到现在还没有回复,想是她还没有睡醒。老大在家里养病,小七在家里打升级,神姐在家里玩。Cindy在经营网店,我在这个小小的私企里面,在20度的冷气中消耗生命。我说,我想要得到自我的实现,师傅说:你整天在电脑前面发呆,还实现呢!豆豆龙说在深圳混不走了,要回家;胡老板还在找工作;大白说:我来广州只是办事而已,过两天还得回去。我说:你在上海吧?他说是的,很恶心很肮脏的城市。所以无论失意得志,都是说不清楚的无奈和叹息。我们的往事不是不堪回首,而是不想,不愿,不敢回首了。
昨天中午看见Answer说:好久不见。我们总是好久不见,想想也确实是好久都没有见了,久到我已经想不起他的模样。或者即使是见了,也只是匆匆的打过招呼,继续擦肩而过。我跟他说:记得每天早晨起来照镜子的时候对自己说一句:要记住,等非回来就请她吃饭。所以我昨日与他玩笑说我回去陪你玩吧。他说你说梦话呢。我确实是在说梦话。有时候想与一些人一些事有很深的纠结,但最终沦落到擦肩而过的命运。我与Kim原本是连擦肩而过的缘分都不能圆满的两个人,如今噩梦醒来,会听见他的呼吸声,会握住他的手再进入睡眠。这些事情是我所不能预见的,也就不能控制。Answer自己在家里无聊,中午煮方便面充饥,我早晨和他打招呼,叫他宅男。
晚上下班回家的时候,总能看见卖花人的车从巷子里驶出来。有时候他为了整理花朵,就会撕掉一地的玫瑰花瓣。
哥又回到北京了,问我过的是否开心。我的开心可以因为买了一条新裙子而冒出来,即使没有太阳的照耀,同样在黑夜里,在我上楼梯的时候从大腿上的裙边里浮出嘴角的阴影,等到钥匙旋转开一扇铁门和一扇木门,便被电风扇的嗡嗡声掩盖了。
有人说我最后一次在624照的那一组写真像邦女郎。我才知道自己实际上是一个对大多数男人都冷冰冰的女子。
一个上午又落山了。
PS:博文的标题不是歌名,是电影名。
-
08|07|18
穿粉红色连衣裙和粉红色帆布鞋,背粉红色小包包的胖胖的女孩子,看起来神色匆匆,于我擦肩而过,是一头可爱的粉红色小猪。
Leo说,自从毕业,你就很少更新博客了。我也很少更新。关注了很多人的博客,大家都很少更新。这个夏天,在离别的逃避之后是寂寞袭来。
ST是一个很大的渔村。当地的饮食文化就是路边无数的吃东西的摊点,不论是猪脚饭,粿面,还是烧烤,甚至有摆在路边的炒菜档。当街甩拉面的师傅在公交车和摩托车的汽笛以及尾气的夜雾里把面摔在桌子上。我有一天晚上就吃了这样的拉面。那天我又累又饿,直接回到家瘫倒在床,到十一点钟饿的躺不下。我一个人行走在路上。
上一次一个人去超市的时候买了早餐麦片和豆奶。后来发现喝麦片会上火,于是每天早晨在公司门口的面摊上吃两块五毛钱的煮面,汤是萝卜熬鸡肉,肉很干,像打湿了的柴。一个人去超市的时候哥给我发短信,他以为我会和Kim在一起。今次我买了苹果和蚊香,还有一支牙刷。出来的时候奇迹般看见超市门口有过刊,而且还有在书报亭和书店里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的iLOOK和VISION。ST的过刊很贵,08年2月份的VISION18元,还是买了。突然想起以前Cindy问我如果只剩一点点钱了会做什么,我想是买书。回来的路上经过卖花人的手推车,问白百合的价钱,是6块。想了想,6块钱是一天半的车费,两顿又三分之一的早餐,一顿晚餐,于是忍了。反正之前路过也是看看罢了,这次闻到花香,应该满足。
我喜欢一个人行走在路上。
比如今天如果Kim和我一起逛超市,我就不能买书,路过卖花人的手推车也不会停下来闻香。我不会把音乐开到最大声昂首挺胸的旁若无人,也不会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中间看路灯有几种颜色。当我一个人行走在路上,脚步是music的节奏,身体是free的感觉,背影是寂寞的骄傲。我知道自己还是非。一个人的时候,会被自己的人格所吞没,发现自己是那个仍旧骄傲、坚强的女子,认为强大的不是命运而是灵魂。我爱这样的女子。
非背着大包包,提着购物袋,走进深深的巷子,迎面过来一只粉红色的小猪。擦地板,拭掉昨夜疯狂的味道,做一个小时的瑜伽,洗澡,点蚊香,放一杯水在桌子上,写字。Cindy问我为什么有时候不敢想她,我并非不敢想她,是谁都不敢想。于是拼命听Stefanie的歌。王菲的声音让人迷离,她的声音让人放纵。我行走在寂寞上。
母亲不只一次和我说不要感情用事,希望我能为自己做长远考虑。读研,出国。我所面临的不是走哪条路的决定,是我不会再回去小时候的家里的选择。ST是不合适我的地方,杂乱的交通,没体制的公司制度,没法律约束的薪资待遇,没机会施展能力的职业环境。中小型私企太多的荒城,无论是做人力资源管理还是心理咨询师,都没有相应的市场。我在过暑假,每天表示一下我在老老实实的做助理,和办公室的同事聊公事,对对面电子商务的大叔微笑,与客户通话的时候,声音温柔到让自己差点不会说话。偶尔对着经理的两部电话发呆,希望它们不要再响起。我已经22岁。胡老板说:你怎么想起跑到那里工作去了?我说因为我的男朋友在这里。好多女生都为了自己的男朋友付出太多,我的一个朋友为了男朋友连研都不读了。他说。难道你不会期望你的女朋友为了你放弃自己的东西?我想问他。“你可怜他,你就会变成最可怜的女人。”有这样一个声音响起来,不止是一个人的。像哥那样的男人,也许我不会再认得。
那么我行走在寂寞上,提着满手的未来,背着鼓囊馕的回忆,拖着七荤八素的爱情,行走在寂寞上。
















